淄博亲子鉴定中心正规司法机构详介

原创 检测库  发布:2021-09-27 08:06  最近更新:2024-06-06

本页介绍了淄博亲子鉴定中心类型、区别以及选择指南,同时整理分享了几家正规的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淄博亲子鉴定中心类型及区别

淄博亲子鉴定中心主要由司法亲子鉴定机构专业基因检测公司两种类型。

其中司法亲子鉴定机构用于上户口等司法用途,具备山东省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山东省司法鉴定许可证样板

山东省司法鉴定可证样板 ↑↑

 

其他区别如下:

类目 司法亲子鉴定机构 DNA基因检测公司
权威性 报告可用于上户口,补办出生证等司法用途 报告不可用于司法用途
准确度 99.999% 99.999%
适用对象 上户口等司法用途或个人隐私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产前胎儿亲子鉴定
办理要求 司法用途必须核验身份,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或邮寄样本

 

二、淄博亲子鉴定中心选择指南

1、下列情况必须选择司法亲子鉴定机构

如:上户口、办理移民、补办出生证明、财产继承纠纷、打官司等司法用途。

只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才可用于司法用途。

2、其他情况

如: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可以选择司法亲子鉴定机构也可以选择专业基因检测公司,可以选择现场办理也可以选择邮寄样本,更为灵活隐秘,更好保护个人隐私。

不知道如何选择可联系我们咨询。

 

三、淄博司法亲子鉴定机构

很遗憾,淄博市当地暂无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可通过下述三种方式鉴定:

方式一:

咨询一下淄博市当地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或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看看有没有推荐指定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

方式二:

联系我们为您就近推荐正规鉴定机构,有的机构支持上门办理。

方式三:

淄博市的朋友也可到省会济南亲子鉴定中心或邻近城市东营亲子鉴定中心】【临沂亲子鉴定中心办理。

鉴定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343700005965981292

司法资质:司法鉴定许可证

鉴定能力:【亲权鉴定(二联体亲权指数计算)、亲权鉴定(血斑)、个体识别(血斑与唾液斑)】

执行鉴定人:张爱艳、王洪亮、刘禄明、王文革、赵峰、刘道朋、魏中礼、隋华山、李学博、丁春丽、冯超、汪岚、韩飞、吴韶华、张倩、裴珊珊、常旭、吴剑、冯国瑞、郝凡昌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鉴定中心:山东峻德法医司法鉴定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MA3F45NLX6

司法资质:司法鉴定许可证

鉴定能力:【亲权鉴定(血斑)、亲权鉴定(二联体亲权指数计算)、个体识别(血斑与唾液斑)、个体识别(血斑与精斑)】

执行鉴定人:张圆圆、朱若林、史健、尹石华、张团结、赵爱华、崔娟娟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38号生态谷15号楼

鉴定中心:临沂苏博法医司法鉴定所

社会信用代码:34370000MD8021946W

鉴定能力:【亲权鉴定(二联体亲权指数计算)、个体识别(血斑与唾液斑)、个体识别(血斑与精斑)、亲权鉴定((血斑)】

执行鉴定人:王美清、胡好新、朱凯、吴璇、陈美玲

地址:兰山区聚财3路68号工业园医院门诊楼西侧

 

四、收费标准

司法亲子鉴定:一般在3000~4200元;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一般在1800~2200元/左右;

无创产前亲子鉴定:一般在3600~4500元左右;

 

五、常见问题答疑

1、淄博哪些医院可以做司法亲子鉴定?

答:目前淄博市所有医院都没有亲权鉴定能力。

如: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桓台县人民医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县妇幼保健院、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医院都是不做亲子鉴定的。

2、以下鉴定所都是不做司法亲子鉴定的:

像淄博桓台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淄博博山区医院司法鉴定所、淄博正良司法鉴定所、山东齐都司法鉴定所、山东信源司法鉴定所淄川分所、淄博周村区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淄博高青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等鉴定所是做不了亲子关系鉴定的。

 

六、帮助中心

如需亲子鉴定或在鉴定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都可联系我们帮助。

基因检测答疑范围图

 

————声明————

上列淄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信息在录入时会核验其资质有效性,但存在资质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现象,故信息仅供参考!请在委托前重新核验其资质有效性,保障自己权益。

 

我们还整理了淄博市其他检测项目的权威机构,如:

淄博笔迹鉴定机构

淄博甲醛检测机构

点击淄博第三方检测机构了解更多权威机构。

 


本文地址:https://www.jianceku.cn/sifa/qinzi/490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检测库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