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给大家整理汇总的来宾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可提供专业的建设施工质量检测鉴定、房屋结构检测、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建筑材料性能评估、房屋抗震性鉴定、房屋损坏检测或危房安全鉴定等有关房屋建筑质量的检测鉴定,出具权威的检测鉴定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来宾房屋质量检测机构
很遗憾,在来宾市当地暂未查到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专业检测机构,不过您也可以委托邻近或其他城市的有资质机构来做检测也是一样的。
机构名称:广西瑞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待提供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沃笙酒店写字楼C3栋20层
成立时间:2006-06-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88425871F
业务范围: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建筑物阳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室内环境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执业范围:全国
工程检测相关资质
| 专业类别 | 资质类型 | 资质编号 | 颁证机关 |
| 工程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4501269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工程检测 | “CMA”认定资质 | 23200106326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名称:广西龙鑫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南环路90号之一乐家小区1栋101-107
成立时间:2020-04-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PDURJ9Y
业务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执业范围:全国
工程检测相关资质
| 专业类别 | 资质类型 | 资质编号 | 颁证机关 |
| 工程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4502425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工程检测 | “CMA”认定资质 | 21200106129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名称:广西安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待提供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高岭路100号第一期28号楼101号厂房
成立时间:2015-07-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7348556026W
业务范围: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建筑节能、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路、建筑基坑监测、绿色建筑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桥梁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查验检测,工程造价咨询等
执业范围:全国
工程检测相关资质
| 专业类别 | 资质类型 | 资质编号 | 颁证机关 |
| 工程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桂建检字第4501398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工程检测 | “CMA”认定资质 | 20200106117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名称:广西鼎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村委敦睦村中隐路边
成立时间:2008-07-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677710362P
业务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执业范围:全国
工程检测相关资质
| 专业类别 | 资质类型 | 资质编号 | 颁证机关 |
| 工程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桂建检字第4503268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工程检测 | “ CNAS”认定资质 | CNAS IB0696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省内更多机构见【南宁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桂林房屋质量检测机构】
二、检测鉴定机构选择要点
房屋质量检测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范畴,该办法第3条规定了“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明确了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资质,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下图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样板 ↑↑
所以房屋质量检测鉴定须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
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认定资质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办法的“CNAS”资质属于锦上添花,有些验收部门有相关资质要求,可视情况选择。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检测库网 所有,转载请保留出处!
免责声明:本页机构信息主要来源官方公共查询平台,我们在录入机构信息时努力保障其准确性,但不对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及机构的服务质量做任何保证。请网友自行重新核实机构资质真实性、有效性!更多内容见【免责声明】。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邮箱:578662535@qq.com)反馈,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评论已关闭!